炎夏日,用电超负荷等原因引发的电气类火灾,已经成为金华乃至整个浙江地区火灾的主要原因。
据金华消防支队统计,今年以来,金华因电气线路老化、过负荷、电气故障等电气原因引发火灾150多起。而今年5月28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消防条例》,并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将电气火灾防范的措施纳入法律。
“夏季是用电高峰期,一些老化供电设施和电气线路以及违规安装使用电气是火灾的一大隐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丁祖年表示,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条例》中的内容,定期对供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及时更换、改造老化供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对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行为,电力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终止供电。
此外,近几年,金华出现消防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的矛盾,为此,于2006年开始,浙江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在即将启动的《条例》中,首次确定了这些消防文职人员的协助执法法律地位,规定了这些人经考核合格后可协助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执法工作。
“这一举措将进一步延伸消防监督执法触角,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保障消防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浙江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政委程永利表示,各部门应该认清形式,不断完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促进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推进法治浙江。”

